洞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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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县政府办内设机构及职责

机构名称:洞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机构地址:湖南省洞口县文昌街道桔城路248号

负责人:张方林

邮编:422300

电话:0739-7222109

传真:0739-7225275

邮箱:dkxzfbmsz@163.com

网站:https://www.dongkou.gov.cn/dkxzfb/jggk/nxzbm.shtml

上班时间: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洞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政府办公室)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区)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三)负责县政府全会、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及县政府授权召开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区)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五)负责县政府值班和信息上报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指示。

(六)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涉及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

搜集、研究和综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县政府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九)组织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调解决地方金融业发展稳定重大问题;负责驻洞金融管理、监管部门和驻洞银行、证券、保险、期货等各类金融机构的联络、协调和指导;负责整顿和规范全县金融市场秩序,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处置各类地方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类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

(十)统筹协调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推动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的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节能技术改造及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设13个职能机构:

(一)秘书一

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各类公文的拟制、审送审、印发;负责文件收发运转、拟办、分办;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公文处理的业务指导;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的议题收集、会议安排、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撰写;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印章及政府领导公用私章的管理、使用;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文管理、机要通信、保密和信件收发工作;负责各乡镇人民府(道办事处、管理区)和县政府工作部门向县政府的请示、报告的呈办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批示件的登记、协调和督促落实;负责《洞口政报》的编辑。

(二)秘书二组(县政府总值班室

负责县政府及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的上传下达、中心工作及各类考核的组织实施;负责收集和综合重要政务信息、紧急信息上报省市政府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领导;负责全县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传真电报的收发及处理;负责县政府机关总值班工作、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工作用车和车辆理调配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提案办理组

负责办理县政府承接的全国、省、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协委员提案工作,并对县直局以上单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提案的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负责县政府办公室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及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联络;负县政府有关部门向县人大常委会议和县政协常委会议的汇报;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活动的联络、服务工作。

(四)综合调研

负责《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领导重要讲话、报告的起草;负责起草县政府向市政府等上级机关汇报的有关材料根据需要参与起草、修改县政府的有关重要综合性文件负责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课题牵头组织调查研究,提出供县政府决策的建议对全县改革开放、经济形势进行跟踪研究,搜集、分析、整理和传递重要信息、动态,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服务承办县政府机关内部刊物的编辑工作,完成县政府及县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金融财贸组(政工组)

负责驻洞金融管理、监管部门和驻洞银行、证券、保险、期货等各类金融机构的联络、协调和指导;负责全县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协调和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工作;协助有关监管部门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协调地方金融风险的防范、排查和处置工作,加强我县中小企业和小额担保公司信用体系建设,维护金融业的稳定发展;协调全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工作;负责全县类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等工作;强化对辖区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的监管;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负责财攻、税务、发改、审计、人社、统计、应急管理、行政审批、市场监督等方面的工作联系及情况综合;根据领导的批示,协调处理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督促指导全县财税、重点项目、应急管理等工作的落实

负责县政府办机关院内房屋的规划、管理;负办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县政府办经费预决算和财务开支的审核;负责县政府办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补贴)、差旅费及各项福利的管理支付;负责县政府办外事接待、办公用品购置管理及后勤供给;负责县政府办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及其他各类行政事务管理

(六)农业农村组

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林业、扶贫、气象、水文、移民等方面的工作联系及情况综合;根据领导的指示,协调处理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督查指导全县农业农村、水利、林业、扶贫等工作的落实。

(七)法治组

负责公安、信访、司法、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工作联系及情况综合;根据领导的指示,协调处理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办公室平安创建、普法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等工作

(八)文教卫组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文旅广体等方面的工作联系及情况综合;根据领导的指示,协调处理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督查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发展和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工作的落实

(九)城建组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自然资源、城管执法、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工作联系及情况综合;根据领导的指示,协调处理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督查指导全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市开发建设及管理工作的落实

(十)商贸组

负责民政、商务、供销社等方面的工作联系及情况综合根据领导的指示,协调处理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督查指导全县民政、商贸物流、招商引资、电子商务等工作的落实。

(十一)工交组

负责科技和工业信息化、交通运输、公路、经开区等方面的工作联系及情况综合;根据领导的指示,协调处理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督查指导全县工业交通、企业改制、公交客运、通信发展等工作的落实。

(十二)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

责市、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督查;负责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交办事项的督办及落实情况反馈;负责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落实情况的督办负责县政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的督办。

(十三)公共机构节能组

   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推动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的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工作,推进垃圾分类处理,组织开展全县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监督及评价考核工作;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有关技术改造项目及其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县公共机构能耗监测体系;承担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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