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意识形态、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青妇、退休干部、社会工作、办公室、政工、绩效考核、创文创卫创民、乡村振兴、驻村结对帮扶、信访维稳、舆情应对、综合治理、行政审批、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传染病防控、社会事务及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管理、婚姻登记、流浪乞讨救助和促进老区发展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政工、社会事务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救助管理站、县革命老根据地发展指导中心、县殡葬管理所、县殡仪馆(建成后)。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负责;对分管股室和二级机构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负直接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