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政府购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施工图审查服务的通知
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邵 阳 市 财 政 局 文件
邵建发〔2018〕150号
关于开展政府购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施工图审查服务的通知
各县市(经开区)住建局(规划建设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59项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湘政发〔2016〕3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意见》(湘政办发〔2017〕67号)文件相关规定,为切实做好全市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现将《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费用报销支付操作实施细则》,《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操作实施细则》等7个操作性文件、示范文本(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本通知适用于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称市住建局)负责施工图审查管理的建设项目。各县市(市经开区)审查管理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执行,具体工作由其住建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
二、市住建局施工图审查采用“湖南省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全省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定点入围”单位名录》(见附件4)中遴选审查机构。
三、自发文之日起,市住建局负责施工图审查管理的项目均由市住建局、市财政局按照《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操作实施细则》(见附件2)的要求,核定项目施工图审查控制价、组织施工图审查计算机遴选、签订审查服务合同(见附件5、6),核定并支付施工图审查费用等工作。
四、自2016年3月20日至发文之日止,建设单位已经与施工图审查机构签订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协议),且已经完成了施工图审查备案的,建设单位可以按照《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费用报销支付操作实施细则》(见附件1)文件要求到市住建局报销,市住建局根据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对已经支付的施工图审查服务费用进行报销。
五、2016年3月20日至发文之日止,建设单位已经与施工图审查机构签订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协议),但未完成了施工图审查备案的,请建设单位在上报施工图审查备案时,同步上传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协议),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将按照《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费用报销支付操作实施细则》(见附件1)第三条2款规定和《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最高控制单价》(见附件3)的要求,核定并报销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费用。
六、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 附件:
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全省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定点入围”单位名录的通知;
7.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费支付申请表。
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邵阳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27日